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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塘河流域(周王庙段)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施工运维一体化招标文件公示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15 收藏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嘉兴海宁市周王庙镇。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生态拦截沟建设工程:利用现有农田退水沟渠进行改造和提升,优化沟渠结构,同时采用植生型材料改善沟渠生态环境,提升沟渠的生态功能。(2)坑塘湿地梯级净化工程:将农田退水沟及上游河道来水引入湿地净化系统中,经净化后排至下游河道中,组成净化调蓄单元净化水质;新增循环泵及循环管道,提升各类污染物去除效果,增加水体流动性,提高水动力等。(3)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通过水生植物恢复及生态岸坡建设,对水体及生态拦截沟、坑塘来水进行强化净化,提高边坡稳定性。(4)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包括水质实时监测、视频监控与监管平台。此外配套2年生态运维。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投资总额:5015.92万元,其中工程建安工程费和运维费约4243.85万元。

2.2招标范围:上塘河流域(周王庙段)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及项目运维服务。

2.3计划工期:

2.3.1工期(设计、施工):18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等承包人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工期),其中施工图设计须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审图。

2.3.2运维周期:项目整体验收通过且具备运维条件之日起2年。

2.4质量标准:

(1)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合格工程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

(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要求,各专业、专项工程设计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3)运维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下列①的设计资质和②的施工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1. 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环境科学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3.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环境科学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4.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若施工单位是两家联合的,需分别拟派施工负责人)。

    3.1.1其他: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资质的单位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未被“信用中国””及“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③浙江省外设计企业需根据《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已办理备案登记。④浙江省外施工企业如未办理进浙备案的,须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完成进浙备案。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1家设计单位、2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分工责任,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中相应工作内容的资质,共同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并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1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3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资质的单位)须提供2025年 03月   日(周一)对应投标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4本工程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在开标现场签到,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5.1条规定。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的规定。

    3.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至少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若施工单位是两家联合的,3.7所需资料各方均需分别提供)。

    3.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 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 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3.11上述3.1.1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上述3.8-3.10 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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