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2-27 17:50:00
华能山东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及风机
安装施工Ⅱ标段项目送桩器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山东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施工Ⅱ标段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总承包分公司山东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华能(烟台牟平区)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送桩器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能山东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位于山东半岛北部海域,属国管海域。工程风电场区水深在51~53m之间,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为70km,场址东西长约8.7km,南北宽约9.0km,场址面积47.9km2,规划装机容量504MW。
风电场所发电能汇集至海上升压站,经主变升压至220kV后通过2回220kV海缆敷设至航天员海上训练基地西侧约200m处沙滩附近登陆,随后转220kV陆缆接至风电场陆上运维中心。陆上运维中心汇集后最终升压至500kV后通过新建线路送出至电网。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送桩器,共计 315 吨;
工作内容:华能山东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施工Ⅱ标段项目送桩器(一套直径3.2m,有效长度56m,插接段长度为2m,两端采用锻件的送桩器,满足直径3.2m钢管桩打桩要求)制作,包括送桩器设计、材料采购、加工制作、防腐涂装,质量检验及验收,装船及船上绑扎等工作。
交货地点:山东半岛北部海域,我方负责运输。
交货期:送桩器2025年3月20日前具备交货条件,具体时间以我方要求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几项资质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具备钢结构加工生产资质及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具有合法、有效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投标人已获得ISO9001 、ISO14001、OHSAS18001或者ISO45001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并取得钢结构类资质等级证书,年钢结构生产能力不低于1000吨。投标人须具备生产招标产品必须的设施设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必要的供货、储存和出运能力并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具有与招标物资配套的生产工艺及装备,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符合本项目生产需要的设备证明、生产场地证明、出运码头所有权或经营权证明材料等。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企业第三方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22年至2024年期间未收到业主单位、监理方、采购方关于质量方面的投诉、警告、罚款以及关于产品质量问题方面的联系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须具有海上风电类钢管桩送装器相关生产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8)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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