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陈台沟铁矿采选工程架线式电机车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招标人为 鞍山五矿陈台沟矿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架线式电机车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鞍山五矿陈台沟矿业有限公司采选工程井下-1050m水平运输系统架线式电机车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2.2 招标范围:架线式电机车(20t电机车14台、7t电机车1台)的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交货期:按照招标人提出供货需求后6个月内生产完成全部货物并送达指定地点(招标货物分批到货,具体到货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4 交货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齐大山镇梨花峪村陈台沟铁矿厂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5项目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齐大山镇梨花峪村陈台沟铁矿厂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投标人必须为电机车的生产厂商(即制造商)。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20t电机车KA/MA国家安全标志证书(投标时应提供相应证书)。
3.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时应提供相应证书)。
3.5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至少一个运行2年及以上的应用于无人驾驶系统20t及以上电机车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技术协议关键页和对应的发票扫描件(需加盖公章);注:如合同和技术协议无法体现上述关键参数需提供无人驾驶系统的调试报告或验收报告或业主方使用证明等证明资料。
3.6 财务要求:满足招标项目的履约要求,须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在内的财务报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扫描件,可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8投标人近三年来(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记录,未有合同信誉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3日期间(实际时间以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7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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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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