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
受湖北省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请登录)以谈判采购方式采购宁夏电力腾格里能源“宁湘直流”配套100 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PC 总承包工程(五标段)所需的塔筒设备。
本次谈判采购定标工作由中国电建湖北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湖北省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本项目设备分包合同。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宁夏电力腾格里能源“宁湘直流”配套100 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PC 总承包工程(五标段)
(2)项目概况:本标段包含国能宁湘直流配套原州区50 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原州区上马泉地块,总容量174.2MW,规划26 台6.7 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原州区上马泉地块通过 35kV 集电线路接入上马泉110kV 升压站。
(3)采购范围:宁夏电力腾格里能源“宁湘直流”配套100 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PC 总承包工程(五标段)塔筒设备,共26 套(暂定每套387.878 吨,合计10084.828 吨,按最终图纸重量据实结算),规格型号如下:
规格型号:
1)轮毂中心高:125m;
2)塔筒结构型式:钢塔;
3)吊装节数:5;
4)每套按387.878 吨暂估,最终以图纸及技术规范书为准。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交货时间:2025 年4 月1 日到货(具体发货时间以项目部排产函为准)。
(5)交货地点:本项目机位点车板交货。本项目划分场内及场外道路,采购人只负责场内交通道路,由响应人运输的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响应人负责
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响应人承担,同时响应人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场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采购人无需堆场,响应人应在风机的机位点向采购人交货。
(6)质量要求:响应人提供的本项目设备应保证是全新的、技术先进、质量可靠。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条件:
1、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相关产品生产证书(若有)。
2、应具有承担总体设计和制造能力,并应提供近3 年类似产品业绩证明。
其中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产品销售业绩不少于3 个。
3、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4、供应商不存在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响应的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 年3 月3 日17:00 前……下载谈判文件。
2、本项目谈判采购文件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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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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