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XJTZF
项目名称:铅山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永平镇智慧指挥中心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20000.00 元
最高限价:182314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饶购2023B000980941 | 铅山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永平镇智慧指挥中心平台 | 1 | 批 | 192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下列材料: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最近更新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⑷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意一种均可)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意一种均可);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①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③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备注:以上(1)-(6)材料投标供应商可无需提供,但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信用承诺(承诺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如开标时提供信用承诺的供应商,中标后须将以上材料的原件交由采购单位审核,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不符合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预中标供应商资格,并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3、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如投标人为银行、保险、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活动,招标文件中需要法人代表授权或签署的,均可由分公司负责人授权或签署。若分公司参与投标,须出具总公司授权书(总公司授权书格式自拟)4、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8日 08:00 至 2025年03月13日 17: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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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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