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集宁工务段现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集宁工务段关于“轨道车及路用平车日常维修”项目二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集宁工务段关于“轨道车及路用平车日常维修”项目二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具体维修内容详见采购公告内的维修明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维修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维修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不接受国铁集团2023年度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C、D级的供应商,须提供截图。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采购文件从2025年2月27日10时00分起至2025年3月6日10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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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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