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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街道清竹雅苑南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2-28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江宁街道清竹雅苑南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3.6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5.233878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当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江宁街道清竹雅苑南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在线打印)或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投标供应商具备自然资源部门或原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满足其中专业之一即可);(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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