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投标函”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2.2货物清单单独成册。
(1)货物清单中数量仅用于投标人判断采购规模和价格计算(数量为小数的,不代表实际需求数量),实际需求数量以供货单为准。
(2)货物清单的“交货时间”为参考时间,实际交货时间以供货单约定为准。本项目协议库存供货期限详见合同协议书。
(3)除招标文件对相应分标的供货区域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物资供货区域均为重庆市(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所属各单位)。
2.3本次招标项目的特别补充规定,详见附件二。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与附件二特别补充规定不一致的,以特别补充规定为准。
2.4关于招标公告货物清单中“交货地点”列与货物清单中“物资名称”、“物资描述”、“扩展描述”、“交货方式”四列内容不一致的说明:
(1)招标公告货物清单中“交货地点”列对优质设备、扩展描述、交货方式等事项进行了补充,货物清单“物资名称”“物资描述”“扩展描述”列的内容与货物清单“交货地点”列中的扩展描述不一致时,以“交货地点”列中的扩展描述为准
(2)投标人应按“交货地点”列中扩展描述的内容进行应答和报价,中标后应按“交货地点”列中的扩展描述内容供货。
2.5关于招标公告货物清单内容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内容不一致的说明:
货物清单中的“交货方式”列的内容与“交货地点”列中的交货方式不一致时,以“交货地点”中的交货方式为准。招标公告货物清单中“物资名称”、“物资描述”内容与技术规范书中的相关内容不一致时,以技术规范书中的相关内容为准。投标人应按技术规范书中的内容进行应答和报价,中标后按技术规范书中的内容进行供货。
2.6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实物ID与电子标签贴牌相关要求
(1)根据国网公司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实物ID:二维码铭牌和RFID标签)推广建设工作要求,本次招标如有下列设备,投标人中标后需按招标人要求随设备提供实物ID标签。需要制作和安装实物ID的设备范围包括:根据国网公司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实物ID:二维码铭牌和RFID标签)推广建设工作要求,本次招标如有下列设备,投标人中标后需按招标人要求随设备提供实物ID标签。需要制作和安装实物ID的设备范围包括:①变电29类设备:主变压器、断路器、组合电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电抗器、电力电容器、耦合电容器、接地变、站用变、开关柜、避雷器、消弧线圈、充气柜、高压熔断器、串联补偿装置、母线、避雷针、穿墙套管、接地电阻、站内电缆、直流电源系统、交流电源系统、交直流一体化电源系统、隔直装置、静态无功补偿器、静止无功发生器、组合互感器。②输电7类设备:物理(运行)杆塔、电缆段、电缆终端、电缆接头、电缆接地箱、电缆分支箱、交叉互联箱。③配电5类设备:配电变压器(户内变压器、柱上变压器、箱式变电站、10kV柱上变压器台成套设备)、10kV环网柜[箱式开闭所和10kV高压开关柜(包括分段开关柜、分段隔离开关柜、母线设备柜等)]、10kV电缆分支箱、10kV柱上开关(柱上断路器、柱上负荷开关)、电杆。④调控9类设备:故障录波装置、时间同步装置、通信电源、IMS系统终端、SPN设备、光电一体化设备、切换装置、调度软交换系统厂站端设备、通信监控系统。⑤辅助5类设备:消防系统(全站消防)、视频监控系统、辅助设施集成控制系统、防盗报警装置、防误闭锁装置。⑥换流24类设备:换流变压器、油浸式平波电抗器、干式平波电抗器、晶闸管换流阀、IGBT换流阀、直流转换开关、直流断路器、直流隔离开关、直流分压器、直流电流互感器、阀内水冷系统、阀外冷却系统、直流穿墙套管、直流滤波器、交流滤波器、直流避雷器、接地极、直流电容器、换流一次电抗器、阀厅空调、直流调谐装置、调相机、电阻器、直流接地刀闸。⑦其他设备:10kV交流三相隔离开关、10kV跌落式熔断器、10kV互感器(运检)、10kV交流避雷器、0.4kV双电源切换箱、低压开关柜、低压配电箱、剩余电流保护器(带箱体)、10kV电力电缆、架空绝缘线、10kV配电绝缘子(交流盘形悬式绝缘子、10kV线路柱式瓷绝缘子、10kV防雷型线路柱式瓷绝缘子)、10kV电缆附件、低压综合配电箱、配电自动化终端、10千伏铁附件、钢芯铝绞线、钢绞线、低压电力电缆-优质、布电线、普通光缆、预制光缆(光缆接头、免熔接光纤配线箱)、光纤芯自动切换设备、协议转换设备、线路在线监测装置-可视化、智能配电终端、电缆保护管-CPVC、同轴电缆、音频电缆接线盒、电缆接头保护盒、接入设备。
(2)中标人承担设备实物ID标签的制作、安装任务,所需费用包含于成交价格内。
(3)在设备出厂前, 中标人应做好以下事项:①通过“供应商获取实物ID编码及标签制作规范”微应用获取实物ID和二维码图案,完成实物ID标签的制作、安装;②确保二维码铭牌、RFID电子标签满足《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技术规范》等国家电网公司相关技术标准要求;③通过“物资技术参数维护管理”微应用,发货前完成设备技术参数的录入。
(4)设备实物ID标签的制作和安装参照国网公司电网资产统一身份编码物联网标签制作要求和重庆公司新增赋码物料标签制作要求执行。供应商实物ID制作要求及培训资料等相关附件请投标人,请投标人下载应用最新发布版本。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9 其他
(1)针对招标公告3.5通用资格要求规定事项,如3.6专用资格要求另有规定的,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2)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关于无违法失信行为的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将被否决,未按规定模板格式提供承诺函导致承诺事项不完整或承诺事项不明确的也将被否决。
(3)在商务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人员关系说明”,未提供说明的将被否决,未按规定模板格式提供说明导致说明事项不完整或说明事项不明确的也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6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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