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路桥公司施工生产所需的土石方、混合料等散装物资需要使用自卸车运输,项目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时效性强。经常出现集中用车的情况,短时间车辆使用量较大;二是地点不固定。项目零散,运输货物根据项目所在地不同而发生变化,包括料库大宗料运输;三是周期使用。用车时间根据项目开工时间而定,同时受物资采购周期、天气等客观因素限制,无法实现均衡运输;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运输内容包括:大宗料、土石方、混合料、沥青混合料等散装货物需要自卸车服务的运输项目。项目地点位于大庆市区各采油厂及周边。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01月31日
2.4项目实施地点:大庆市区、各采油厂及周边;
2.5项目计划投资(估算金额):人民币625万元(含税)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投标人自行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分别在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三个界面进行完整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3.5投标人应提供能满足本项目运输需要的自卸车辆(核定载质量12吨及以上)20台及以上,重型自卸半挂车(核定载质量30吨及以上)5台及以上;所有车辆必须是本企业所有,不含自然人;车辆年审合格;车辆购置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前,否则无效。
3.6承诺1 投标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最近三年没有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3.7承诺2 (1)本次投标提供评标资料全部真实准确;(2)如果我方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中标以后执行中标报价,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如果项目正常运行,我方承诺并接受工程建设公司专业管理部门对我方进行考核并执行考核结果。我方同意根据评标结果并按工程建设公司所属相关单位当年计划工作量确定的合同标的额履行,并接受有可能存在当年无计划工作量的情形。(3)同意接受招标人或合同签订人在合同签订前对设备、人员、业绩、资质证书等进行核验,如果核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将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承担由违反承诺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4)当招标人设备需求量不超过招标文件所列的最低数量时,投标人应积极配合,如频繁发生投标人不能满足的情况,招标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3.8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15日16:00:00至2023年12月22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12月27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路桥公司施工生产所需的土石方、混合料等散装物资需要使用自卸车运输,项目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时效性强。经常出现集中用车的情况,短时间车辆使用量较大;二是地点不固定。项目零散,运输货物根据项目所在地不同而发生变化,包括料库大宗料运输;三是周期使用。用车时间根据项目开工时间而定,同时受物资采购周期、天气等客观因素限制,无法实现均衡运输;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运输内容包括:大宗料、土石方、混合料、沥青混合料等散装货物需要自卸车服务的运输项目。项目地点位于大庆市区各采油厂及周边。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01月31日
2.4项目实施地点:大庆市区、各采油厂及周边;
2.5项目计划投资(估算金额):人民币625万元(含税)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投标人自行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分别在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三个界面进行完整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3.5投标人应提供能满足本项目运输需要的自卸车辆(核定载质量12吨及以上)20台及以上,重型自卸半挂车(核定载质量30吨及以上)5台及以上;所有车辆必须是本企业所有,不含自然人;车辆年审合格;车辆购置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前,否则无效。
3.6承诺1 投标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最近三年没有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3.7承诺2 (1)本次投标提供评标资料全部真实准确;(2)如果我方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中标以后执行中标报价,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如果项目正常运行,我方承诺并接受工程建设公司专业管理部门对我方进行考核并执行考核结果。我方同意根据评标结果并按工程建设公司所属相关单位当年计划工作量确定的合同标的额履行,并接受有可能存在当年无计划工作量的情形。(3)同意接受招标人或合同签订人在合同签订前对设备、人员、业绩、资质证书等进行核验,如果核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将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承担由违反承诺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4)当招标人设备需求量不超过招标文件所列的最低数量时,投标人应积极配合,如频繁发生投标人不能满足的情况,招标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3.8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15日16:00:00至2023年12月22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12月27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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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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