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延安运营维修段供电远动主站系统和综合自动化系统北斗应用改造采购项目采购人为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延安运营维修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供电远动主站系统和综合自动化系统北斗应用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服务周期 |
到货地点 |
技术要求 |
保证金(元) |
包件1 |
供电远动主站系统和综合自动化系统北斗应用 |
供电远动主站系统和综合自动化系统北斗应用 |
个 |
13 |
延安运营维修段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 |
延安运营维修段指定地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40 |
备注:
(1)本次采购,报价人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响应,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件为单位。
(2)采购范围包括: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延安运营维修段供电远动主站系统和综合自动化系统北斗应用改造采购。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本项目以报价人的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电气化铁路牵引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相关资质。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2023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相关资料。
(3)业绩要求:须具有标准为设计时速200km/h及以下铁路客运专线正线近5年内供货业绩,在同一条铁路的应用数量不少于3个牵引变电所,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1年(含)以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4)信誉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3年(2021年-2024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投标期内无中国国铁集团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
(5)其他要求:具有电气化铁路牵引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装置(200km/h及以下)CRCC认证并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7)因涉及既有厂家产品型号的装置,报价产品需满足现场升级需要,且满足网络安全需要。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请于2024年10月29日18时30分至2024年11月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报名、获取标书。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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