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洋石油709船采购顶驱补偿器蓄能器-25年2月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1 |
海洋石油709船采购顶驱补偿器蓄能器-25年2月 |
详见附件 |
(2025年2月) |
具体要求见以下内容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序号 |
审核指标 |
审核标准 |
1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
2 |
公司状况 |
投标方近 3 年(2022-2024)年度财务报表:提供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 |
3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签署,法人授权委托书处于有效期内,由法人代表签署的可以不提供。 |
4 |
★供应商关联关系相关附件 |
需提供材料说明验资报告/股东构成及出资情况证明文件中的出资人或企业(主要股东)是否为中海油合格供应商。如果是,则提供关联关系说明;如果不是则请说明,提供其公司人员及亲属无海油任职说明,与实际不符的,不得使用。 |
5 |
★信誉要求 |
下列任何情形出现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供的服务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且经过事故调查和认定,由用户部门、上级管理机构、官方媒体或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质量事故责任或对投标人进行了处理的; 2)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商业诚信、服务质量原因被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部委予以公开通报的;如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针对该事宜有处理意见的,以处理意见为准的; 4)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5)投标人处于责令整顿、停业,财产已被接管、冻结,处于破产状态的。 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在近3年内,投标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6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具备不低于4000PSI备件/设备加工制造业绩,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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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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