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安庆振新汽车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咨询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预算金额:25万元(含税)
5.最高限价:25万元(含税)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安庆振新汽车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咨询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技术任务书)。
7.标段划分:1个标段
8.评标办法:采用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
9.合同履行期限: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积极响应采购方各项服务要求,应在3个月内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为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3.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能满足本项目具体需求的供应商。
4.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4.1供应商应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4.2从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应具备或委托的第三方具备国家CMA资质,乙方提交监测报告,样品采集、数据分析符合环境监测标准要求,监测人员持证上岗;
4.3供应商需配备5人及以上的项目团队,团队成员中3人及以上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职业资格,并且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及环境影响评价职业资格(须提供公司缴纳的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和职称、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4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汽车制造业环评报告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环评批复文件或环保验收公示截图等证明材料。提供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公示的项目环评基本信息截图,其中项目类别须为33-071汽车制造业,环评文件类别须为报告书,否则为无效投标);
注:乙方因受环保主管部门处罚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开展甲方验收服务,或其他原因给甲方验收工作造成损失,甲方扣除乙方已发生验收付款周期内合同金额,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1供应商应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5.2提供近1年(2024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及备案回执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谈判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资料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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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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