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条件
1.1.1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港地区PDC1-0402单元CO1-02地块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临港地区PDC1-0402单元CO1-02地块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方木模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12〕613号);
1.2.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
本项目地块位于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PDC1-0402单元C01-02地块,地块四至范围为东东至:海基五路,南至:CO1-01地块,西至:CO1-01地块。北至:海洋四路地块土地用途为研发办公,零售、餐饮等生活配套设施的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量的15%。
本项目地上为一栋楼。地上限高50米,地上建筑密度32%:绿地率35%。建筑下设满堂地下室,共二层,分别为机电用房及车库功能地下二层设有部分人防。
项目开工日期:202 4年0 8月20日
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
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经验的厂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代表;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投标人应具有专业从事混凝土构件生产制造、设计、销售、售后服务。
3.2质量保证要求: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202 3年1月至今)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单位提供近一年(2023年)财务报表。
3.4业绩要求:生产商近三年有类似规模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3.5招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6万m³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3.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 5年0 3月04日15时0 0分至202 5年0 3月0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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