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邢台银行个人不良贷款风险代理项目02、03包(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2包:37万元人民币、03包:34万元人民币。
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
采购内容:代为调解、一审或仲裁、保全、执行及可能发生的二审、再审、提起或应对执行异议或执行异议之诉,以及对不良贷款尽调报告、责任认定报告出具法律意见。负责派出律师负责出庭应诉、提交相关证据、进行法庭辩论、执行阶段等程序性事项的代理。
标段划分:02包:邯郸分行所辖支行的个人不良业务;03包:衡水分行所辖支行的个人不良业务。
入选律所数量:02包1家、03包1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
项目服务地点为: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拥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无惩戒记录。
(3)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未被列入我行限制使用名单,且符合我行有关利益冲突的管理要求,不得同时参与本招标2个(含)以上分包。
(4)2022年1月至今至少有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有固定经营场所。
(6)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近3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9)能根据我行的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12)凡领取招标文件者,无论是否投标均须对招标文件负责保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1日,每天上午08:30 至 12:00,下午14:0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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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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