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保障牡丹江电信UPS系统的安全运行,现采购高频三进三出UPS设备,容量为60KVA。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采购估算金额为不含税9万元人民币。
1.3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
1.4交货地点要求:采购人指定地点。
1.5签约方式:与成交人单项合同。
1.6付款方式:设备到货后,割接完成后,90个工作日一次性进行付款。
1.7报价方式: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及最高参选单项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90000元(不含税),具体详见报价一览表。响应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响应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2.2响应人应为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须在报价表中明确。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5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
(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3月1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3月1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3月1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2)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响应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响应人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询比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03月08日00时00分至2025年03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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