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实施地点: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七、发包方式:竞争性磋商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本工程位于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境内,2025年第一批实施项目(青山乡人居环境)段岭村、黄大桥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池塘清淤,新建台阶放水涵,新建渠道护坡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53242.43元。
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十、计划工期:60日历天
十一、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范围内,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
4、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十二、发包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3月7日
十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15时00分
十六、
磋商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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