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06
三、项目概述:太原市分公司运输及装卸搬运服务采购项目
四、招标内容:渠道分销商品库房提供货物装卸及商品配送服务、旺季生产期间运能补充服务;综合办公室(供应)办公家具、营销用品、业务用料等搬运服务;集邮与文传专业集邮票品的装卸、搬运服务;寄递妆业日常营销及旺季生产期间运能补充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300000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住所或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5、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6、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与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费用为每包500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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