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镇海区粮食物资中心工艺设备安装及智能化系统工程已由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309-330211-04-01-23824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镇海区粮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宁波市镇海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工艺设备安装及智能化系统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74008.19万元,工程概算66980.1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42711.57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78962平方米(约118.44亩),总建筑面积约53724平方米,散装平房仓仓容5.18万吨,散装楼房仓仓容约5.0万吨和建一条日产150吨大米加工车间等,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汶溪村,汶骆西路西北侧黄子龙山塘。
2.2招标范围:包括工艺设备系统(含深化设计)、智能化系统工程(含浙江省粮情系统)、设备和材料采购、制作、运输及装卸、安装施工、系统集成、调试及试运行、产品保护、竣工验收、技术培训、检测、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78321549元。
2.3施工总工期:240日历天,具体配合土建施工进度要求,系统设备接招标人通知120天内交货,12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镇海区粮食物资中心工艺设备安装及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
(一)投标人:
?3.1具备①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自年月1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联合体组成单位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③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7自年月1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三)其他:
?3.8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9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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