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2.招标范围
服务期限: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2)财务要求:提供连续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份不足的,提供成立以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已履约与本次招标相同或相近生产制造企业劳务类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附发票清单明细表,一个合同列一个发票清单明细表,所提供发票必须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开票日期须在规定时间后且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前
(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惩戒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①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②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①②③项必须同时提供,报告生成时间(日期)必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
(5)项目经理资格:拟派专人负责管理,项目经理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业务管理经验,并经招标人考察认可后方可上岗,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随意进行变更(提供加盖公章的委派项目经理承诺书原件)
(6)其他要求: ①企业无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对本项目不串通投标、不挂靠、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投标人不得在近2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向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⑤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发票均已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传。(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7日每日8时30分至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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